案例三:劳动纠纷——王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索赔案

案件背景:王某在某电子公司任职技术主管,工作8年,双方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以业绩未达标为由,未经培训或调岗,直接向王某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且未支付经济补偿金、加班费等费用。王某认为公司系违法解除,委托团队维权。

服务内容:律师梳理案件事实,收集王某的工资流水、考勤记录、业绩考核表、解除通知书等证据,证实公司未履行法定前置程序,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协助王某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主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拖欠加班费、未休年休假工资等多项诉求;仲裁庭审中,反驳公司业绩未达标的不合理主张,明确法律对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条件。

服务成果:劳动仲裁委员会支持王某全部诉求,裁决公司支付王某违法解除赔偿金42万元、加班费8.6万元、未休年休假工资1.2万元,合计51.8万元。公司不服提起诉讼,一审、二审法院均维持仲裁裁决,王某成功拿到全部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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