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五:交通事故纠纷——张某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
案件背景:张某步行过马路时,被孙某驾驶的小型轿车撞伤,造成肋骨骨折、腰椎损伤,住院治疗2个月,产生医疗费、护理费等各项费用18万元。交警部门认定孙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但孙某及保险公司仅支付5万元医疗费,拒绝赔偿剩余费用,张某委托团队维权。
服务内容:律师协助张某收集交通事故认定书、病历资料、医疗费票据、护理费收据、误工证明等证据;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张某的伤残等级进行鉴定,确认构成十级伤残;与孙某及保险公司协商赔偿事宜,明确赔偿范围(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协商不成后提起诉讼,庭审中提交鉴定意见书及各项损失凭证,主张全额赔偿。
服务成果: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及商业三者险范围内赔偿张某各项损失共计42万元(含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不足部分由孙某补足。张某顺利拿到全部赔偿款,保障了后续康复治疗及生活所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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