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六:工伤赔偿纠纷——刘某工伤待遇索赔案

案件背景:刘某在某建筑工地上班时,因脚手架坍塌坠落受伤,造成左腿粉碎性骨折,住院治疗期间,工地包工头支付了部分医疗费后拒绝再承担任何费用,且建筑公司未为刘某缴纳工伤保险,拒绝申请工伤认定,刘某无法享受工伤待遇,委托团队维权。

服务内容:律师协助刘某收集劳动关系证明(工资转账记录、工友证言、工作证)、工伤事故现场照片、病历资料等证据,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成功认定刘某所受伤害为工伤;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确认构成八级伤残;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主张建筑公司支付工伤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等各项待遇。

服务成果:劳动仲裁委员会裁决建筑公司支付刘某各项工伤待遇共计68万元,建筑公司不服提起诉讼,一审法院维持裁决,建筑公司依法履行付款义务,刘某的工伤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1768898557209268[1].jpg

Back to Top
风格切换
颜色选择